快速排序
快速排序由 C. A. R. Hoare 在 1962 年提出。它的基本思想是:通过一趟排序将要排序的数据分割成独立的两部分,其中一部分的所有数据都比另外一部分的所有数据都要小,然后再按此方法对这两部分数据分别进行快速排序,整个排序过程可以递归进行,以此达到整个数据变成有序序列。
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快排的子过程的思路:
快速排序是把数组中的一个元素挪到它排好序时应该所处的位置,如图:
首先选择数组中的一个元素,比如用 l 索引指向最左边的元素 v,逐渐遍历数组所有位于 l 左边的元素,在遍历的过程中,我们将逐渐整理出小于 v 的元素和大于 v 的元素,当然我们继续用一个索引 j 来记录小于 v 和大于 v 的分界点,然后我们当前访问的元素索引为 i。
那么 i 怎么处理呢?很简单当 i 指向的元素 e 大于 v 的时候,直接包含进大于 v 的部分中,像这样:
然后我们继续讨论下一个元素,此时 i++,如图:
如果元素 e 小于 v 的时候怎么做呢?只需要把元素 e 和橙色部分之后的一个元素交换,就可以了,此时索引 j++。如图:
最后i继续往后走,到最后的时候就直接将数组分成了等于 v,小于 v,大于 v 的三部分。
最后将 l 位置和 j 位置交换,就实现了快速排序的子过程,如图:
下面是快速排序代码(为 Array 添加扩展,只要数组中的元素支持 Comparable 协议,就可以用排序):
1 | extension Array where Element: Comparable { |
大家知道,快速排序虽然高效,但并不稳定,当数组中存在大量重复元素时,比如举个例子,我用模板测试归并排序和快速排序的时间,设置一个 100000 的数组,数组元素在 0-10 之间随机取值,那么用归并需要花费 1.33s 而快排需要花费 40.58s。当快速排序最优的时候是 O(n log n),而此时显然退化到了 O(n^2) 的级别。这是为什么?
还记得上面写的快排的子过程么,考虑到了 e>v, e<v,而 e=v 的情况没有考虑。看了代码理解了的同学应该清楚,其实我是把等于 v 这种情况包含进了大于 v 的情况里面了,那么会出现什么问题?不管是当条件是大于等于还是小于等于 v,当数组中重复元素非常多的时候,等于 v 的元素太多,那么就将数组分成了极度不平衡的两个部分,因为等于 v 的部分总是集中在数组的某一边。
那么一种优化的方式便是进行 双路快排。
双路快排
和快排不同的是此时我们将小于 v 和大于 v 的元素放在数组的两端,那么我们将引用新的索引 j 的记录大于 v 的边界位置。如图:
i 索引不断向后扫描,当 i 的元素小于 v 的时候继续向后扫描,直到碰到了某个元素大于等于 v。j 同理,直到碰到某个元素小于等于 v。如图:
然后绿色的部分便归并到了一起,而此时只要交换 i 和 j 的位置就可以了,然后 i++,j– 就行了。如图:
直到 i 和 j 遍历完毕,整个数组排序完成。
这种优化当它遇到重复元素的时候,也能近乎将他们平分开来。
双路快排代码如下:
1 | extension Array where Element: Comparable { |
当然除了快排和双路快排,还有一个更加经典的优化,我们叫它 三路快排。
三路快排
双路快排将整个数组分成了小于 v,大于 v 的两部分,而三路快排则是将数组分成了小于 v,等于 v,大于 v 的三个部分,当递归处理的时候,遇到等于 v 的元素直接不用管,只需要处理小于 v,大于 v 的元素就好了。某一时刻的中间过程如下图:
当元素 e 等于 v 的时候直接纳入绿色区域之内,然后 i++ 处理下一个元素。如图:
当元素 e 小于 v 的时候,只需要将元素 e 与等于 e 的第一个元素交换就行了,这和刚开始讲的快速排序方法类似。同理,当大于 v 的时候执行相似的操作。如图:
当全部元素处理完之后,数组便成了这个样子:
三路快排的代码如下:
1 | extension Array where Element: Comparable { |
写在最后
对比了一下这三个算法,在普通情况下,双路快排的速度已改算是最快的。(不同的环境下略有差异,数组内相等元素特别多的时候,三路快排性能更好)
1 | // 数组中10万个元素,元素取值范围:0~10000 |
下面是随机产生 100万个 0~10000 的整数存放在数组中,来查看不同排序算法间的性能差异。
1 | 归并算法 排序完毕,耗时:12.888783931732178 |
相对于归并算法来说,双路快排已经很快了,但是对比 Swift 自带的 sort() 方法,发现它比我自己写的快排还要快好多,心里顿时很受打击,看来算法优化确实值得深钻研究啊。
The End !